南一中学总刑采购员被判食费近350万元,湖务处主任和并吞学生伙

6月20日 ,并吞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并宣判一同并吞学生伙食费的学生职务犯罪案 ,中学总务处主任胡某与食堂采购员两人因别离贪婪学生伙食费240万、伙食湖南109万元,费近被判刑 。中学总务

庭审现场 来历 :临湘法院 。处主采购

法院审理查明,任和被告人胡某先后担任某中学总务处副主任、员被主任,判刑被告人方某担任该中学总务处食堂采购员期间 ,并吞两人使用职务上的学生便当,经过虚增食材单价 、伙食湖南数量,费近替换食材品种等方法套取学生伙食费,中学总务再以发放“值勤补助”“辛苦费”等名义一起或私自并吞学生伙食费。处主采购胡某合计贪婪240万余元 ,实得168万余元;方某合计贪婪109万余元,实得46万余元。

此外 ,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 ,胡某还收受某供货商回扣16.2万元,实得9.5万元。

庭审现场 来历:临湘法院 。

法院以为 ,被告人胡某 、方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使用职务上的便当 ,套取、并吞公共资产 ,数额巨大 ,其行为均已构成贪婪罪;被告人胡某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 ,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归纳全案现实 ,考虑到被告人胡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 ,被告人方某具有从犯、自首 、认罪认罚 、退缴悉数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  ,判定被告人胡某犯贪婪罪、受贿罪 ,数罪并罚 ,决议履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方某犯贪婪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

该案由临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张青担任审判长,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翔出庭支撑公诉。

湖南省人大代表李国武、李艳  、张兵驹,岳阳市人大代表李全忠、孙岳兰 ,纪委干部以及全市校园教师代表共140余人现场旁听 。回来搜狐,检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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